问题 | 单位不给80天奖励假是否违法 |
释义 | 公司不批80天的产假奖励假 1、不少单位告知员工根据单位规章制度只能给予98天法定产假,80天奖励假可以不给。但根据广东省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员工生育享受法定的98天产假之外,还可以享受奖励假。 2、法定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单位应当给予奖励假期。公司以单位规定为由,不允许员工休80天奖励假且没有支付休假期间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4、公司在收到社会保险部门核发的产假生育津贴后,不仅没有按照原工资标准补足差额后支付,甚至还将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部分从中扣除,也属于违法行为。 5、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女员工在生育期间的法定权益,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且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赔偿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拓展资料:女员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