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领身份证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补领身份证所需材料: 1、到期换领需要本人到期的居民身份证; 2、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需要旧的居民身份证; 3、丢失补领的情况申领人应带居民户口簿,已办理指纹证的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材料。 补领身份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同时可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 2、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一个月后,凭居民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注上受理时发放回执; 3、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综上所述,如果自己的身份证需要进行更换的话,那么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是一个月就可以完成了,但是要收取费用,身份证是属于重要证件必须要妥善的保管在丢失后应该进行挂失,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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