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外资企业能申请转内资。投资者可以出质股权,但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四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十条 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