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取得对方谅解后,能不能撤销案件,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刑事案件进行和解的,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的,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案件和解后,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但犯罪情节比较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是不能撤销的,但可以对犯罪分子减轻、从轻处罚。如果是自诉案件的,双方经法院解调达成和解协议后,自诉人是可以撤销起诉的。通过上文的分析,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能不能撤销案件要依据案件的性质和犯罪的情节而定的,如果是自诉案件的,一般是可以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据此,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主要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犯罪事实不清, 二是证据不足, 三是发现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即使是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所犯罪行较轻而且取得了受害人谅解的撤销案件的,但是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即使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也不能随意撤销, 这种情况建议可以联系律师 法律依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一条规章,一些特定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和解是指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赔礼道歉后,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争取宽大处置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