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件发票丢失有复印件能报销吗 |
释义 | 原件的发票丢失后,通常不能使用复印件进行报销。除非开票人提供记账联或存根联的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同时,还应该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其中注明了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经过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将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进行报销。 法律分析 原件发票丢失,一般不能用复印件报销。除非开票人提供记账联或存根联的复印件,并盖上财务专用章。同时,还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将其作为原始凭证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该内容由 路晓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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