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是否适用仲裁法仲裁程序 |
释义 | 医疗服务合同属于不典型合同,不适合使用普通仲裁的办法解决 仲裁是指发生民事经济纠纷的当事人按照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它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居中调解或裁决,当事人必须履行的一种法律制度。与诉讼相比,仲裁的程序比较简单,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经济纠纷解决的及时性。 一、医疗纠纷处理的四种途径 1、医院直接调解。找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纠纷办公室调解; 2、第三方调解,即医调委调解。找各县(市、区)政府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院均有医调委的联系电话,免费提供调解服务; 3、医疗事故鉴定。到医院属地的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4、法律诉讼。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为其转接法律援助热线12348。 二、医疗纠纷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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