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发工资吗 |
释义 | 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没有统一规定,这个问题是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若依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需要注意,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有效,此外,单位应当提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的证据,方可得到支持。 一、解雇员工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认定员工,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重要依据。 用人单位通过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的客观依据。 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示或者向劳动者告知的话,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辞退劳动者的依据。 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将该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的客观依据。 3、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单位没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 二、孕妇辞退的合法情形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6种情形。 1、孕妇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也不例外。比如公司把无正当理由连续请假7天算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并明确记录在了员工守则,怀孕的员工就要注意,不能违反了公司规定。 2、试用期的孕妇: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在试用期间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随时解除和员工的劳动关系,也不用进行赔偿。如果女员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公司可能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她。 3、孕妇有严重失职行为: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的,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规定对孕妇也是有约束的。 4、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员工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用人单位怀孕的事情,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规定,因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 5、孕妇兼职并影响了本职工作: 孕妇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这个劳动关系已经严重影响到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旦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妇女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也不用支付赔偿金。 三、辞职如果没有提前30天告知公司会有什么后果?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辞职如果没有提前30天告知公司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构成旷工,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以此为由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于法有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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