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病种出院就诊要进社保卡吗 |
释义 | 特殊病种门诊挂号有报销。特殊病可以享受的报销待遇: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包括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最高报销上限是30万。根据相关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特殊门诊报销有上限吗? 特殊病种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相同。报销比例:在门诊“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最高报销上限是30万,以上是北京标准,每个地方标准不一。 二、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如下: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书的参保农民在指定机构门诊就诊,直接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证书》家庭门诊账户的现有金额,减免医疗费用,超出部分由参合农民自己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农业医疗机构结算。 参加农民在市、县、乡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由指定的医疗机构直接给予补偿。对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进行审查,并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预缴补助金额。 参加省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由乡镇农业医疗机构给予补偿。住院医疗费用由乡(镇)农业医疗机构一次性报销2000元以下(含2000元)。报销金额必须经乡(镇)农业医疗机构2000元以上审批或者县农业卫生局批准方可报销。 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此三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发票、出院小结(或病历)、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 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发票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慢性病)证明到乡(镇)农医所办理。 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发票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发票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发票复印件由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存,但外伤病人只能原件报销(学生除外)。 住院费用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结算,超过三个月的,免予赔偿。按照实施办法,农业医疗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参合农民支付标准补偿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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