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的标准在不同的地区,拆迁项目补偿的标准是不同的。农村搬迁的原则遵循的是我国对农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房屋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 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投诉: 1、当地的拆迁管理行政部门和人民政府进行投诉,并且可以向拆迁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的; 2、如果对于行政裁决的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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