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已经成立的合同因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而没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也无须履行,但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不具备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 (2)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损害了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如仅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为可以撤销的合同。 (3)无教合同从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4)无效合同的确认权由、文民法院和仲裁机构行使。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合同的影响是什么 无效合同的效果是: 1、无效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 2、当事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还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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