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宝宝落户只提供一方的户口本可以吗 |
释义 | 宝宝上爸爸的户口,不需要妈妈的户口本。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提供父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结婚证、亲子鉴定等材料。 法律分析 宝宝上爸爸的户口,可以不要妈妈的户口本。需要父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结婚证、亲子鉴定等材料。以河南省为例。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第二十条出生登记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一)婚生婴儿(含超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 拓展延伸 宝宝落户是否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 宝宝落户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宝宝在落户时通常需要提供双方父母的户口本作为必要材料。这是为了确保宝宝的身份和父母的关系能够得到有效确认,以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法律权益。双方户口本能够提供宝宝的父母关系证明,确保宝宝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因此,为了顺利办理宝宝的落户手续,建议提供双方户口本。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宝宝落户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以确保宝宝的身份和父母的关系能够得到有效确认。双方户口本能够提供宝宝的父母关系证明,确保宝宝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为了顺利办理宝宝的落户手续,建议提供双方户口本。如有特殊情况,请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具体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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