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3、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4、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5、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一、汕头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汕头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金平区、龙湖区城镇户籍; 2、家庭人数为1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00元; 3、家庭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600元;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优势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 2、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 二、公租房的门能自己换吗? 公租房的门锁不可以自行更换,只要能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换门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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