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家暴如何提出离婚? |
释义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有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案例】韩女士与王先生系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由于双方相识时间短,相互了解较少,结婚较为仓促,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由于王先生酗酒,对原告有家庭暴力,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对原告拳脚相加。2012年,王先生无缘无故将原告毒打一顿并致其离家出走。后韩女士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 1、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2、王先生给付精神损失费40万元; 3、依法分割共同财产。该案诉讼费由王先生承担。韩女士提供王先生书写的协议书及相关证人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王先生对其施加家庭暴力。【判决】人民法院认为: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该案中,双方均同意离婚,表明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对韩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准许。韩女士要求王先生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因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确实存在家庭暴力情形,法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由法院依法予以酌定。为此,原审法院判决韩女士与王先生离婚,王先生支付韩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 一、北京离婚流程/详细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登记离婚,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几种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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