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因此,认购书作为本约房屋买卖合同的预约,适用一般合同法的规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