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确的是合同是不能随意修改的,在项目开始运作之前,开发商就得将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内容交给房管局的监管部门进行审阅,审阅通过后合同才算有效。所以,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不能随意修改里面的条款。 1、购房者在缴纳首付款之后与网签之前可能还存在多签一份合同的情况。在无法确认购房者贷款是否能通过的前提下,开发企业收下首付款之后都会和购房者签订一份开发商自己的内部合同。这份合同通常不受法律保护,只是对购房者缴纳首付款提供文字上的证明而已。此时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权益是无法受到国家保护的,因为此份内部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就已经不符合法律规定。当购房者确定可以贷款之后,开发商会将之前和购房者签订的内部合同收回,此时会给购房者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网签合同,这份才是购房者手中最终的合同。 2、在购房时,不要把置业顾问的话理所当然的就当成合同里的某个条款,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多留意合同里是否有置业顾问当初向你承诺的那些事情,如果确定合同中不会体现,那您就得多留个心眼了,房子到底买还是不买。所以购房者可以向置业顾问要纸面协议或录音证明承诺过的事,未来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也可以进行自我维权,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