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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重庆办生育保险参保条件的是些什么
释义
    1、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或者终止妊娠);
    2、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广西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二、如何报销生育保险
    报销使用条件,职工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时使用,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时间达到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期限,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以上,具体由地方政府的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规定,各地没有一致的标准。报销时间,一般是生育分娩出院以后交齐相关证件后办理。一般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要在当地的妇幼保健等机构办理,出院当天是办不了的。
    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三、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可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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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