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章? |
释义 |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章。前款规章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章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章分期履行的,从规章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章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章。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章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章。前款规章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章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章分期履行的,从规章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章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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