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可以将合伙人资格给配偶吗 |
释义 | 一般是不能直接给配偶的,离婚时,能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要看其他合伙人是否同意,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要求离婚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财产分割,其中便包括一方参与合伙的财产。但是,在分割合伙财产时会涉及其他合伙人利益,所以要依法取得合伙人资格,具体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实践中,离婚双方分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做如下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所以,按照以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分割合伙财产份额的,配偶要想取得合伙人资格,得先争取其他合伙人同意。 风险提示:其实现在很多人都会参与合伙,或是做其他投资,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做的投资,一旦双方走到离婚的地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就要做离婚财产分割。不过,如果双方各自投资较多,并且财产价值也大的话,那么建议最好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