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释义 |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根据目前现行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不允许员工离职后再同行业、同类型公司工作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包含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合同后,离职重新就业违反协议的,要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同时,如果双方没有就违约金事宜进行约定的,公司可以依法要求员工赔偿实际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时,用人单位一般只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失,两者不能同时适用,但是要是认为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法院予以提高。同理,员工要是认为违约金过高的,同样可以要求法院降低。此外,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适用竞业限制是有条件的: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员工离职后,因公司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要求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或要求公司补发即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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