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吗 |
释义 |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一、公司注销有哪些条件 公司注销的条件是出现以下法定情形: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如下: 1、公司对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决议; 2、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的金额有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担保。 三、母公司能否为全资子公司的债务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母公司不能为全资子公司的债务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是一并要求债务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带责任作为一个复合词组,其中心词在“责任”二字。“连带”作为限制词置于其前,即强调了这种责任的本质属性,意在使法官抓住“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特征”来正确适用。 连带责任是因民商事活动中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确保债权实现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它揭示的是两方(债权人、债务人)、三角度的关系,既包括了债权方和债务方,还及于由内在法律关系而被牵连进来的一方或多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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