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合同要约成立的条件有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商业合同要约成立的条件包括:1.要约人必须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3.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受其约束并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4.要约必须发给受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5.要约必须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法律分析 商业合同要约成立的条件有: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拓展延伸 商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如何确定 商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适用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被视为违约。根据违约程度和影响,违约责任可能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等。确定违约责任时,需要考虑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双方的过失程度、损失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的规定等因素。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因此,商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决定。 结语 商业合同要约成立的条件包括要约人具备缔约能力、要约内容具体确定、要约表明要约人受其约束、要约发给受要约人、要约以明示方式发出并送达于受要约人。商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确定,可能涉及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等措施。确定违约责任需综合考量合同明确性、双方过失程度、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等因素,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因此,商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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