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是否可以申请误工补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期间因职业病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申请误工补助。误工补助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但必须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最低标准。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期间因职业病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申请误工补助。” 2.《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误工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工伤保险基金理事会制定。标准应当与职工工资挂钩,但不得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患职业病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金,并依照规定给予赔偿和福利。” 综上所述,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期间因职业病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申请误工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地方政府的制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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