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由于长期坐着,司机容易患颈椎病、腰椎病、痔疮、肩周炎、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疾病;饮食不规律,易患胃炎、溃疡等疾病,属于国际职业病防治法中的适用对象,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一)病人的职业史;(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