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九类特赦人员是哪九类
释义
    1、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做过较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
    4、曾系现役军人并获得个人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5、因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6、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7、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8、丧偶且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有身体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确需本人抚养的女性,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9、被裁定假释已执行五分之一以上假释考验期的,或者被判处管制的。
    一、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都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控制与拘役的区别:
    1、不同的刑期。;
    管制期限,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拘役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2、执行方式不同;
    管制: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
    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
    3、刑期计算方法不同。
    监管的刑期:执行期限自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被拘留的时间按每拘留一天的折扣抵消刑期二天,剩余日期为实际监管日期;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当罪犯获准假释后,从监狱释放,回到社会,并不是代表没事了,假释是有考验期,只有在假释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发现犯罪的,才算真正没事。而假释考验期,就是罪犯剩余未执行完毕的刑期。而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罪犯。由此可见,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再犯新罪的,是不能构成累犯的,因为其刑罚实则仍没有执行完毕。按照刑法规定,对此类罪犯是需要结合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和新犯罪的刑期,进行数罪并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全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6: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