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对指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战场上的友邻关系;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造成战斗失利的;(二)造成阵地失陷的;(三)造成突围严重受挫的;(四)造成我方人员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五人以上的;(五)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六)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刑法》第四百二十九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对指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九条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对指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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