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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遗书需要盖章吗?
释义
    遗书的内容的写法:(1)写明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2)写明写遗书的原因;(3)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4)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5)写明所订立遗书的份数、时间和地点;(6)最后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书的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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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