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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有补偿吗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有补偿具体如下:
    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工伤治疗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
    2、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
    3、伤残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投诉公司的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打举报电话、媒体电话进行曝光;
    2、在职者遇到加班严重、洗脑管理、强制劳动的情况,可以向劳动局举报反馈要求整改;
    3、劳动者遇到不缴纳社保的,可以先人力社保局 、劳动局举报;
    4、遇到暴力管理,监管,托欠工资的,可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打劳动局电话实名举报,劳动局会第一时间督察。
    二、公司不结算工资的处罚如下:
    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如果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因工伤离职的话肯定是有赔偿金的,提前退出工作岗位的可以享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之前职工千万不要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而且,用人单位不能因为职工遇到了工伤事故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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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5: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