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结果出来了没有赔偿可以辞职吗 |
释义 | 工伤后做完伤残鉴定,但还没拿到赔偿钱的,可以辞职。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向单位发出书面的辞职通知,或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如果劳动者被认定为五至十级工伤,提出解约后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者在工伤鉴定出来后已经离职了,仍然能够拿到赔偿。如果其被依法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离职还可以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可以辞职,不影响申请工伤待遇。 不过,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前也不需要辞职,不想去上班,不去是可以的到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求该公司支付工伤待遇时,再辞职更省事。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您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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