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一般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民政局是行政单位,正常的节假日和双休日都是不上班的,所以要登记结婚的话就等正常的工作日去登记。各市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上下班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各市县区政府文件通知精神。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由于地域的不同或者情况的不同,有的地方“特事特办”,节假日放假可以登记领证,登记之前大家可以选择提前咨询是否有人值班,尤其是要问清是否有负责登记的人值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