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债务纠纷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双方一起签署或者其中一方在欠债后批准,并且有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保持家庭的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为了夫妻的生产经营活动而背负的债务也的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可以通过协商还款或者起诉的方式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