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矿山救护队按属性不同分为事业编、企业内设和民间公益组织。 事业编通常隶属于安监或应急管理部门,是政府拨款提供人员物资装备培训等专业化的救援队伍;企业内设通常是企业规模大矿山开采点多面广,需要一支常驻矿区的专业化队伍而组建,可以险情发生时迅速到达现场处置;民间救援队是由专业人生组成的公益组织,自发组成经费自理的队伍。直接属于煤矿集团管理。在矿上工人中,挑选身体好的,年龄在30岁以下的,通过自愿报名,领导面试,为初选,选好后,经过一周军事化培训,考试合格者,才可正式成为,矿山救护队队员,开始半军事化训练,集体居住,统一行动,24小时值班,月休假8天。井下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他们。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和抢救矿井火灾、矿山水灾、瓦斯与煤尘爆炸、瓦斯突出与喷出、火药爆破炮烟中毒等矿山灾害的职业性、技术性、军事化的专业队伍。 一、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 1、救护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 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 二、矿山救护队的报名条件 1、身体条件 矿山救护队员身高不得低于 1.65m 2、体 重不得低于55kg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 法律依据 :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第二条 煤矿和非煤矿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除外)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矿山救护队从事救援技术服务活动,必须进行资质认定,取得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