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时效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行政复议时效期限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并提交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 行政复议的具体如下: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被申请人不按照法规规定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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