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接劳务工程要保证金吗 |
释义 | 承接劳务工程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一般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将导致放弃中标项目,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应返还履约保证金,超过保证金的损失还需赔偿。 法律分析 一、承接劳务工程要保证金吗 建设工程进行劳务承包的时候,也是需要扣质量保证金的,一般来说质量保证金是您总的合同价格的10%。 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1、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2、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以内。 4、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三、履约保证金不提交的后果有哪些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此时,招标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原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8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5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59条均规定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劳务工程的承接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通常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保证金有三种形式: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将导致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可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确定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未履行与中标人的合同,应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损失。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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