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责任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 法规 、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违法停放分为两种:一是安全法规定的违法临时停车,影响正常通行,包括未靠边停放,驾驶人离开车辆等;一种违法停放故障车辆,如未设置标志、违法在桥梁上停放等。如果发生事故根据其过错程度认定事故的责任,大多情况下认定为次要责任。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