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夫妻没有登记结婚,财产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建议制定个人财产协议,保存购买物品证据,共同出资购买物品最好有相互记录,并保存好礼物字条。人民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没有登记结婚的夫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针对同居财产,建议如下: 1、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达成个人财产协议。 2、购买个人物品时,应保留相关证据。 3、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物品,最好有相互记录。 4、同居期间双方父母或朋友送的礼物,最好附上“此物品专门赠给某某”的字条,并保存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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