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的,会对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有损害、对企业的投融资有影响、对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信誉及信用有影响。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