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业用房取得餐饮营业执照是否合法?能否举报? |
释义 | 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条件: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从事工商经营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1、名称预登记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2、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3、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办营业执照。你能代表我吗? 办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是什么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没有营业执照,也不知道厂名,也许没有厂名,可以举报吗? 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可以直接向公司当地辖区的工商所举报,也可以去工商所进行实名举报。关于营业执照举报需要提供如下相关信息:一、举报公司的法人代表姓名;二、举报公司公司地址;三、举报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无照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无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开小店需要营业执照吗? 开店一定需要办营业执照。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小型餐饮停业,一个月内注销营业执照有影响吗? :餐饮营业执照是有长期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取消了营业执照有效期,个体户不必像过去那样每四年更换一次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在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后,只要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注销登记,经每年验照后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长期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 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小餐饮停业,一个月内注销营业执照有影响吗? :餐饮营业执照是有长期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取消了营业执照有效期,个体户不必像过去那样每四年更换一次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在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后,只要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注销登记,经每年验照后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长期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 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该内容由 沈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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