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冷静期过后还是需要带户口本。冷静期过后,夫妻双方可以正式到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应当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2、结婚证;3、户口本;4、离婚协议书;5、其他要求的材料。带齐相关材料后,到登记机构在工作人员见证下,签好离婚协议书,由工作人员发放离婚证,正式结束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