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城镇农村统一赔偿标准是: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计算。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依法实行“同城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