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严格意义上说是会计开收据,因为出纳并不知道该收多少款,是什么性质的收款。具体的流程是,会计开收据,出纳按收据金额收款,并加盖现金收款章,现在很多公司比较信任出纳,并简单认为是涉及现金的都是出纳的事情,这样是不利于内部监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