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董事、监事、高管有两个法定义务:勤勉和忠实。勤勉是指要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为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忠实是指必须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如下: 1、勤勉义务。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以诚信履行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的谨慎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 2、忠实义务。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利益为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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