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董事、监事和高管的法定义务包括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是指履行职责、谨慎注意、为公司利益而努力工作;忠实义务是指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时,应以公司利益为先。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如下: 1、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职责,尽到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努力工作以实现公司最大利益。 2、忠实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公司业务时,应全力以赴为公司最大利益工作,当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利益为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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