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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释义
    法律分析:一、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二、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会怎样
    实际中,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的后果:
    1、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按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原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员工对新签的公司以欺诈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新签的公司也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有权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的,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看,可以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并且,公司主张员工赔偿时,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三、双倍工资的性质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之前的做法,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超算时效,是把双倍工资的性质认定为劳动报酬。现在的做法不视双倍工资为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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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