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已经解除,但违约方依然没有履行保证责任,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催促违约方履行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以保全诉讼标的或者其他财产。”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义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履行义务。” 因此,当一方解除合同后,如违约方依然没有履行保证责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以保全诉讼标的或其他财产。同时,另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要求违约方履行义务,或按照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