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合伙还是借款关系 |
释义 | 一、如何区分合伙还是借款关系 1、区分合伙关系还是借款关系,主要看风险的承担。 共同承担风险是合伙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合伙法律关系区别于借款等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对于款项到底是基于借贷还是投资合伙关系产生,要根据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判断,若仅有资金往来,无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事实,应认定为借款关系,而非合伙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二、解除合伙协议后的责任有哪些 退伙即个人合伙的退出,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经营的行为。 1、退伙应当允许: (1)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 (2)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 (3)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退伙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1)退伙人对合伙内部承担约定分担或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按份责任: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2)退伙人对既存合伙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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