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签劳动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视为有效。虽然部分劳动者未明确同意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收到或阅读劳动合同文本,双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劳动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这种情况应视为劳动者接受代表劳动合同的内容,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应视为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