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区牌照摩托车全部禁止上路;与此同时,非市区牌照的即便可上路,也无法进入城区核心地段。 报废摩托车继续上路行驶的,一经查扣即予以收缴,进行强制报废;同时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市交管部门重新划定了二轮摩托车禁区,即号牌为非苏K阿拉伯数字的二轮摩托车禁止驶入:运河西路、江阳东路、江阳中路、新城河路、四望亭路、扬子江北路、平山堂东路、上方寺路、黄金坝路、竹西路、江都路、五台山路、运河北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 法律依据 2018年《致广大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的一封信》,根据《江苏省摩托车报废标准》,到明年4月30日,市区牌照摩托车将全部达到报废年限,届时市区将全面“禁摩”。 从明年5月1日起,市区牌照摩托车全部禁止上路;与此同时,非市区牌照的即便可上路,也无法进入城区核心地段。 报废摩托车继续上路行驶的,一经查扣即予以收缴,进行强制报废;同时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市交管部门重新划定了二轮摩托车禁区,即号牌为非苏K阿拉伯数字的二轮摩托车禁止驶入:运河西路、江阳东路、江阳中路、新城河路、四望亭路、扬子江北路、平山堂东路、上方寺路、黄金坝路、竹西路、江都路、五台山路、运河北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