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1、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等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二、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吗 首先,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属于赠与行为,给付财产即生效,不能要求返还。 其次,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 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包括以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 最后,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 按规定,为解除同居关系赠与对方的财产,交付后不能要求返还,起诉至法院也会不予支持。不过,因为擅自支付分手费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所以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并且法院也会依法受理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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