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和女儿农村户口迁入老公城市户口 |
释义 | 办理迁户手续时必须由女方本人或户主办理,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时,需要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申报迁出登记,迁往城市需提供相关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办理迁户手续时必须要女方本人或户主去办理。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需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家庭团聚:我和女儿跨越城乡,迁入老公的城市户口 家庭团聚是一段跨越城乡的故事,我和女儿决定迁入老公的城市户口。这个决定不仅是为了实现家庭的团聚,更是为了给女儿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发展机会。我们明白,在城市生活会面临一些挑战,但我们愿意努力适应新的环境。我们相信,这个决定将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改善生活的可能性。我们期待在新的城市中建立起新的家庭生活,与老公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结语 迁户手续的办理涉及法律规定,必须由女方本人或户主亲自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时,需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迁往城市需持相关证明,而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公安机关批准。家庭团聚是我们的愿望,为了更好的教育和发展机会,我们决定迁入城市户口。我们将努力适应新环境,相信这一决定将带来更多机遇和改善生活的可能性。期待与家人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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