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 的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1、按照权利人的 实际损失赔偿 ;2、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计算,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计算,数额为以上两个“量”乘以复制品的单位利润;3、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4、如果实际损失和侵权违法所得都无法计算时,如果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数额就按协议规定计算;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赔偿。5、赔偿数额中应该包含侵权行为的调查、取证费用,诉讼费、律师费。 法律客观: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